博物志
石头这个名字,是石老大给取的。那时石老大还不是老大,石头也还只是一颗圆滚滚的小石子儿。 太阳是个很准时的家伙。每天它一冒头,石头就陪着石老大去那个黑乎乎的洞口。 等太阳回家睡觉了,石头就会蹲在老地方,等那个熟悉的身影走出来。然后一人一狗,踩着夕阳的余晖,慢慢走回屋子睡觉。 可今天,天都黑透了,石老大还没出来。 石头慌了。它不懂什么叫塌方,它只知道,老大不见了。 它开始狂吠,汪汪汪!汪汪汪!! 石头的叫声喊来了许多人,不多久,老大也被人扶了出来。 大家都夸多亏了石头,还好石头在。 矿石无心,还好石头有心。
小七最喜欢的东西,不是骨头,是只八哥鸟。 它喜欢谁,就舔谁。于是八哥的羽毛经常湿漉漉的。 八哥的主人是个铜头怪人,谷里叮叮当当的音乐声,听说就是铜头怪人搞出来的。 小七也喜欢他,毕竟从名字来看,小七、小八,应该是一窝的。 那天,小七正专心致志地给八哥鸟“洗头”,铜头怪人恰好进门。 八哥鸟的半个身子,已经消失在了狗嘴里,小八吓得头差点都掉在地上,大喊一声:“松口!” 小七被这声吓了一跳,嘴一张,八哥鸟就扑腾着飞了出来,稳稳落在了小七头顶。 它歪着脑袋,学着怪人的腔调,清脆地叫了一声:“松口!” 小八愣了一下,然后哈哈大笑。 小七不懂他为什么一惊一乍。它只是摇着尾巴,听着谷里传来的叮当声,蹭了蹭怪人的裤腿,又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鸟。真好,喜欢的都在身边。
阿皎和它的主人一样,都爱看星星。 从前,阿皎总会陪着主人一起去卧星岩最好的观星点;如今,主人尚还身手矫健,阿皎却已年迈,只能在屋子附近转悠。 今夜,阿皎在屋后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只小野猫。 小野猫瘦瘦小小的,趴在阿皎最喜欢的石头上,安静地望着夜空。 阿皎递出自己暖烘烘的尾巴……从此,这块石头就成了它俩共同的秘密基地。 天上是皎皎星河,地上是依偎在一起的小毛团。小毛团呼吸起伏,像草丛里忽闪的星星。
它是野猫,阿皎是家狗。 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,可是……阿皎的蒲公英般的大尾巴暖烘烘的。晚上风大,它正缺一个坐垫。 记不太清是谁先靠近谁的,想来是尾巴先动的手。总之,等发现的时候,它已经躺在阿皎毛茸茸的大尾巴里,一起看星星了。 再后来阿皎的小主人来了,给它起名叫阿牛。 它是野猫,哪需要名字。 “阿皎,你的名字呢对应那颗很亮很亮的星星。还有阿牛,你的名字,对应那颗,和阿皎的星正好相连……” “汪汪!” 它是野猫,不过,倒也可以给毛尾巴垫子一点面子。
等等最擅长的事便是等人。 不论刮风下雨、电闪雷鸣,每日戌时,等等总会出现在路口,等着主人归来。 可等等不懂,为何自三年前起,它再没等到过主人。 那个人去哪了呢?等等记得主人说过,他在研究飞上天空的办法。也许主人在天上飞呢,一时半会下不来。 于是等等接着等下去。好朋狗喊它玩耍,它不理;戴面具的人类让它挪个地,它不应。等等不想主人回来的那一天,等不到自己柔软的肚皮、毛茸茸的脑袋和高高竖起的耳朵。 那个人也许明天回来,也许永远也不回来。
据传,无患崖上来了个医术高超的毛大夫。 “毛大夫,自打听了爆炸声,俺再没睡过一个好觉……”毛大夫轻轻一跃,在患者身上略施巧劲——揉捏穴位,有助安神。 “毛大夫,我腿脚落下了病根,一到阴雨天就疼得不行……”毛大夫朝患者伸了个懒腰——拉伸肌肉,有助缓解酸痛。 “毛大夫,他已经走了三年了,可我还是忘不掉……”毛大夫主动把身子凑了过去——人,你可以永远倚靠在毛茸茸的怀抱里! 有好事者不信有如此神医,想要一探究竟,可周围并无医箱药篓,只有一地吃剩的小鱼干。 奇也怪哉,猫大夫可不能给人看病,但见到毛大夫的患者,却总觉身子好了几分。
无患崖的穷奇师间流传着一则怪谈,说是有只小狗白日见不到,夜里生龙活虎。 而山民们也奇怪,这小狗仅吃白日一顿,体型却日益壮硕。 想必此狗,不是凡狗。 一日傍晚,两方一个早了,一个迟了,竟同时端着饭盆走来。就在两边面面相觑之时,却见小狗先奔向穷奇师摇了摇尾巴,又跑回山民处打了个滚。在左边的盆吃一口,右边的盆舔一嘴。 不白来,都不白来,两边送的,狗都爱吃。 自那以后,怪谈小狗就变成了小狗饭盆。
阿飞本是山林中的小野猫,饥一顿饱一顿。直到有一天,它被一个很英气的女人抱回了飞天城,才过上了好日子。 阿飞是飞天城中众人的团宠,每一个飞天城的弟子若是陷入苦恼都很喜欢撸它两手,似乎这样可以让他们开心很久。当然阿飞也很开心,因为每次被撸完它都能吃到很多好吃的。 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并没能持续多久,不过三年,那个它当成家的地方就塌了,而曾经照顾过它的人也都不见了。 如今阿飞只能徘徊在流金坡,期待那个捡它的人在此出现。
六六是荆老头从别人那里领养的狗。 那时六六的主人死在了封龙书院,六六在家里几乎快饿死,恰逢荆老头到墨城送蜂蜜,这才把它救了回来。 然而,吃饱后的六六总是想着往山外跑,又总是饿晕了被荆老头带回来。荆老头知道它是在找它的主人,只是他再也回不来了。 如今十多年过去,六六也失去了以往的精力,再也无法跑出去。但也许用不了多久它就能见到它的主人了。
佩仔最近有点不开心。 倒不是因为主人每日来看它的次数越来越少,作为一只成熟的猫猫,它已经习惯了和自己相处。只不过,它发现自家主人这些时日的状态越来越差,主人从前是个话痨,对它有说不完的话,就连播了多少种子这些小事,也要和佩仔说。而现在主人干完活回来,已经是满身大汗,气喘吁吁,说不上几句话,便要沉沉睡去。而等佩仔醒来的时候,他又早出了门。 这样可不行。于是佩仔决定偷偷早起,推来几个木桶,把主人团团围住,拦在主人身前,不让他走。 人,不管有多么天大的事,也得好好休息!
镇戍仓的将士在外头捡回来两猫两狗,自打它们聚首后便整日吵得不可开交,都认为自己对营里功劳最大。 若问谁是镇戍仓最贴心的小猫,推推会第一个举起它的爪爪! 因为推推有最拿爪的独门秘法——推拿,别的猫猫狗狗都不会。每逢军中将士劳累之际,推推无需提醒,便会主动扑到人的肩上,或是靠在人的背后,用它的肉垫按压他们的酸痛之处。每每按完,将士们身上的疲劳都会缓和一些。而后,推推又会迅速跳到其他人的身后,继续之前的动作。 按完你的按你的,这种小场面,推推早就从从容容、游刃有余。
镇戍仓的将士在外头捡回来两猫两狗,自打它们聚首后便整日吵得不可开交,都认为自己对营里功劳最大。 闹闹觉得,整个镇戍仓离了哪只猫猫狗狗都行,可千万离不开它。 原因无它,因为闹闹是一只会报时的小猫。 报时,报食也。近来镇戍仓里的将士们一日忙过一日,人一忙起来,就容易忘掉吃饭。 闹闹觉得这可不行,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。 所以,每到饭点的时候,闹闹就成了镇戍仓里最严格的监工,若是让它发现谁来不及吃饭,便会一直跟在身后,扯一扯裤脚,再抹一抹自己的嘴巴。 人,再被我抓住忘记吃饭的话,我就要闹了!
镇戍仓的将士在外头捡回来两猫两狗,自打它们聚首后便整日吵得不可开交,都认为自己对营里功劳最大。 只不过,报安心里,才不屑于和另外两猫一狗放在一起比较。 毕竟,其它猫猫狗狗再有本事,也只是让人过得开心些。但报安不同,它直接承担着和人一样的责任。 自契丹人围堵粮道以来,周围也不再太平,报安不仅白天会同士兵一起守在门口,晚上也会牺牲休息时间,来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。好几次契丹兵想要夜袭镇戍仓,都因报安的警觉而被化解了。 报安报安,报一营平安。
阿白和阿黑是一道从栾城跑出来的。 阿白担心,自己白白的脸上,要被恶狠狠的坏人刻上字,就不好看了。 于是,阿白拉上阿黑,一起往外逃,可是逃到哪儿才是个头呢?正当阿白还在思考时,迎面遇见了一群急匆匆的栾城人,他们逃了出来,可仍有亲友关在城里。如今的形势是外面的进不去,里面的人逃不出,音讯隔绝,两处茫茫。 这时阿白站了出来,它一身雪白,在晚上很是显眼。若让它吸引坏人的注意,再由阿黑出手,想要报信或是传递些什么物件,这不就是个好法子吗? 阿白看向阿黑,摇摇尾巴,心想:咱们留在这里,还有些用处,那便不逃了。
从有记忆起,阿黑就和阿白待在一块。阿白遇到什么好吃的,会给阿黑分一口;阿白在哪,阿黑就要跟到哪。 所以当阿白决定逃出栾城的时候,阿黑想都没想,就跟着跑了出来。逃到一半,他们迎面撞上了从前在城里见过的人,阿黑没搞明白,这些人逃了出来,为何又想回头?看见那些人往阿白身上挂的信,阿黑算是明白了三分。 既是阿白决定帮助送信,阿黑也不能闲着。它一身黑,跑得又快,外加阿白能为它做掩护,当然有用武之地。 自此,每逢夜晚,栾城之外就多了两个一黑一白的矫健身影。
在倍倍眼里,好多人都是大傻子。 倍倍在桥头生活了好久好久,见过不少行色匆匆的人。可它近来发现,来往的人都带上了兵器,可怕得很,还有好多人身上,都沾上了血,走路都走不稳了。 倍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直到有一日,它见到有个人在桥上插了白色的旗,又对前来的人挥手,是让他们回去,别再经过此地。 这下倍倍听懂了,若是有一脸凶相的坏人路过,它就会乖乖地躲进草里,不让坏人发现自己。 可是倍倍不懂,为什么那么多人看到了白旗,听见了劝告,还是没转身,一股劲地向前冲。它记得住那些前行人的面孔,几乎没有几个还能回来的。 倍倍不明白,为什么猫都懂的道理,这群人却不明白呢?
猫妈妈有三猫崽, 大花姐儿跑得快, 二虎弟弟爱乱闯, 小小一只睡整天。 东头打鼓西头吵, 人往南逃风往北, 猫妈妈叼着小崽走, 一口一只,不敢累。 剩下二虎跟在后, 饿得眼绿肚子空, 闻见饭香拐小巷, 噗通一响,没了影。
猫妈妈只剩小小崽, 雪做被来风做门, 破庙里头躲一宿, “姐姐走咯别乱跑, 弟弟走咯别学叫, 小小一只跟紧娘, 一只猫儿走着走, 两只猫儿跟着走, 三只猫儿找不着, 娘也困啦不再愁……“ 小小一只不再喵, 尾巴勾着娘的脚, 闭上眼睛睡到晓。
有好几次,婧婧都觉得自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。 食物越来越少,大伙只能吃观音土甚至蛆虫,看着小猫还好端端地窝在营里头,有很多人都不干了。 "俺们都活不了,凭啥还能让猫活着?"说完,为首的大汉便一只手提着婧婧,另一只手拿着尖刀对着它。 每到这时候,就会有另一些人挡在婧婧面前。 "你懂啥咧?连小猫都能活下去,俺们这些大活人,有啥活不下去的?" 大汉听到这里,只好羞愧地把婧婧放下,摸一摸它日渐瘦弱的身体。然后用只有婧婧才能听到的声音说。 "唉,又委屈你了。俺要不演这一出……营里头又有好多人喊着活不下去了,让俺给个痛快。" "能活,小猫能活,俺们,也能活下去的。"
阿冉这个名字,是将军给的。 在那之前,它没有名字,只是一条瘦得骨头都硌手的小流浪狗。 野狗吃人剩下的东西,它只能去吃野狗们吃剩下的。 可就是连半截烂骨头,有时也有别的狗来抢—— 呜……它咬着那半根骨头不肯松嘴, 腿在抖,牙也在抖, 松开,就什么都没有了。 直到有一双靴子停在它面前,它听到别人叫那靴子的主人将军。 将军蹲下来,摸了摸它的头,说 “跟我走吧。” 它就成了军营里的一只军犬。 虽然阿冉总是在想,军营里有那么多厉害的狗, 而它只是只没什么用的小流浪,能有什么出息? 但只要将军看向它的时候,它就会把尾巴摇得很用力,很用力。 因为,它不会让将军失望的。汪汪汪!
阿古有崽了,可它怎么都高兴不起来。 因为它不知道,在哪儿才能让崽儿顺顺利利出生。 这世道太乱,连人想要平安都办不到,何况是狗呢? 阿古一路寻来,处处不是刀剑相向,便是有高头大马的坏人在巡逻,它没办法。只好避着人继续逃。 阿古的步伐越来越沉,它知道自己走不动了。抬头一看,是一座破庙。 或许是天无绝狗之路,破庙里头,倒是比别处暖和些。 阿古选了一处地方躺倒,朦朦胧胧间,它似乎听到庙里热闹起来。 有两批穿着不同的侠客都赶在庙里,嘴里却都念叨着一个日子。 初六,初六。 阿古隐约感觉,侠客说的这个日子越来越近了,而肚子里的动静也越来越大。 或许,这个孩子会降生在初六。
醉醉的主人是个狂澜小伙子。 不仅自己爱喝酒,还给狗喝。 喝高了就抱着它说: “来,兄弟,陪我一口。” 于是狗和人就都喝多了。 人喝多了,还看得出。 狗喝多了,没人看得出。 醉醉只是每次都会跑去附近的田里,找那只北边来的狗,问它,要不要和自己去大漠看看。 大漠的月亮圆,美酒烈,沙子软…… 醉醉打了个酒嗝,晕晕乎乎地看着对面的大白狗,汪汪地说些狗也听不懂,人也听不懂的话。
阿巧 别人家的狗会看门,阿巧会算数。 主人在案上做术数题,它就趴在一旁看。 “勾三,股四,弦几?” 主人敲敲桌案。 阿巧就汪汪汪汪汪,叫了五下。 “阿巧真聪明。” 阿巧陪着主人,从孤云的山,走到了滹沱河畔。 它算过,一共是,汪汪汪汪……叫不出多少汪的步。 它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算下去—— 算雨,算星,算每天能跟着主人走多少步。 可某天晚上,主人却把它的绳子解开,在它头顶拍了一下,“阿巧,跟着星星跑吧,数到一万的时候,我就回来了。” 于是它跑啊跑啊,跑到气都喘不上来, 抬头一看—— 满天都是星子。 它想,一万,要汪汪多少下呢。
白水的家,在北边的北边。 白水此行,要跟铁子一块,来打坏人中的坏人。 往年一到这会,天上会掉比狗毛还大的雪花,地上白茫茫一片,连狗爪印都不留一道。 这儿却不一样。 这儿的天,比北边暖和些,用不着再裹厚厚的毛领。 这儿的地,比北边灿烂些,有事没事,就能肆意打滚。 这儿的狗,也有着许多从没见过的性子,有的爱喝酒,有的爱追猫,还有的养了许许多多小狗。 既然如此喜欢这里,那当然—— 要带新认识的好朋狗回北方看雪了! 北边的雪很大很大,等把坏人全都赶跑,也还没化呢。
头领狗是这片地方的狗中老大。大家狗服它,不仅是因为它打架厉害,还因为它是个仁义的好狗。 这附近的狗崽子,捡!走不动道的流浪狗,也捡! 自己抢来的第一口肉,先撕下来给最老的那只。 夜里风大,它就趴在最外圈,让小崽子们全挤在它肚皮下面。 所以头领狗很忙。它得看地盘,得找吃的。它也很累。伤疤一层压一层,老伤没好,新伤又添。 可只要有空,它还是会一只一只地教小崽子们。 教胆子小的,遇见人别先夹尾巴,教爱冲的,咬之前先看清对面是谁。 教它们怎么分食、不闹,怎么在桥下躲雨,在风里找到回家的路。 偶尔,它也会亲自上场。 一声低吼,狗群瞬间让出空地。头领压低身体,示范怎么扑、怎么闪、怎么护喉。 小崽子们学会了,蜂拥而上,往它身上扑,然后吵吵闹闹汪成一大团。 这是头领狗每每想起来,最开心的时候。
它不是它爹亲生的狗,而是捡回来的一只小崽。 也许是因为这,它从吃奶的时候,就会打架了。 别的狗都说,将来的头领多半就是这崽儿了。 它才不想当头领嘞,它就喜欢打架。 不是为了地盘,也不是为了骨头,就是喜欢打赢了汪汪汪的感觉! 虽然偶尔也输。 一开始,打了一身伤回来,也不吭声,自己舔干净。 后来它越来越厉害,输的少了,有时候回来,别的狗还能看到它身上有人帮忙包扎的痕迹。 也是,毕竟阿崽在狗里,也是个靓崽。 这些,头领狗都看在眼里。 唯一一次,头领狗当着一窝狗教训阿崽, 是因为阿崽学头领的样子,去偷喝人类的酒。 它喝得东倒西歪,被叼回窝里,头领狗黑着脸吼它又让它一个月不准吃骨头。 第二天,别的狗七嘴八舌地汪。告诉阿崽,它醉了的时候,叫头领狗了一声——爹。 阿崽的耳朵往后趴了趴,假装没听见,甩甩尾巴,又出门打架去了。 那时它还以为, 这样的日子能过很久很久—— 打完架,照旧能顺着味道,摸回家 在头领狗的草垫旁,睡一觉,做个小崽子。
谁也不知道这只白毛狗今年到底多大。 它自己也说不清楚。 它的毛,是天生就这样一片雪白,还是从黑到灰、又从灰到白、被岁月一寸寸磨成了现在的颜色? 它自己也不记得了。 所以有时候,白毛狗自己也觉得,它活得太久太久了。 久到,它忘了很多事。 久到,它快忘了,自己不叫“白毛狗”,它是有名字的。 那名字……都被谁叫过呢? 是笑语盈盈的女子,摸着它的头,叫的吗? 是奶声奶气的小孩,扑在它身上,喊的吗? 是意气风发的少年,站在它面前,问的吗? 它似乎忘了,又似乎没有。 时间不停,人群向前,它独自向后。
若你想知道什么是墨道之声,不如先来问问墨道——对,就是那只总窝在余歌祖父桌前瞌睡的黑团子。 祖父常言,万物有声。在其研制留声匣的岁月里,不知鼓捣出多少声响,竹简开合的脆响、纸墨相触的窣窣、机枢转动的沉吟。可墨道总不受其扰,任这万般声音流过,依旧睡得酣沉。祖父也曾蹑手蹑脚地捧着留声匣贴近它毛茸茸的脸颊,存下它一起一伏的呼噜声——时而细若幼子的鼻息呼呼,时而绵如灶上暖水咕嘟。 祖父觉得有趣,偶尔也对它发问:“墨道墨道,你这般能睡,可是在梦里听见了我听不见的妙音?” 墨道只将身子蜷得更圆些,仿佛这世间纷繁声响,都不过是它梦的陪衬。 祖父不禁想起了捡回墨道的那一日,墙头传来细弱喵鸣,竟与匣中自己刚录的暴雨声一高一低,自成曲调。 他这一生,或终难寻得墨道之声为何。但这只小猫,与自己有缘。 偶有一次,墨道忽从梦中醒转。 那时祖父正独自一人排练着当年的墨道训格,墨道轻轻走过去,用脑袋蹭了蹭祖父的手背,喵叫一声,恰好被转动的留声匣永远留了下来。据余歌所说,这就是祖父生前最后一次合唱。 后来,祖父不在了。 墨道依然能一觉睡到日头西斜。 这屋里再也没了昔日的吵闹动静,按理说无人叨扰,梦,应该更安稳了。 可如今墨道每次在这醒来,总觉得这满屋子的寂静,好像比从前所有声音加起来,都更令它心头喧嚣。 它舔舔爪子,朝天喵叫一声。 这一声,不由自主地比以往都更响些—— 似在等某人应和。
顺心每天的任务,就是跟着李小枸到处巡逻。在它心里,李小枸不是主人,是那个总爱口是心非的笨朋友。 朋友心里有话不敢说,小狗就要帮忙!明明不喜欢应酬,李小枸却假装要去喝酒;明明想听那人讲故事,嘴上却说“只是路过”。顺心不懂,为什么人总爱把真心话藏起来? 但没关系,顺心顺心,顺从本心!不想喝的酒,它就咬着裤腿把他拖走;想见的人,它就拽着衣角把他带过去。小狗听不懂人的弯弯绕绕,它只知道:想做的事就去做,想见的人就去见。
卷卷是宋若卿的小狗,最爱蜷在她的官靴旁晒太阳。 旁人眼里的宋若卿冷面无情,总把宫女训得掉眼泪。可她们不知道,这位严厉的女官会在四下无人时,把卷卷搂进怀里,握着它暖乎乎的爪子喃喃自语:“我是不是太严厉了?她们还只是群孩子……” 别人总想教卷卷学规矩,学坐下、学禁声,唯独宋若卿只希望它无忧无虑,顿顿饱饭。卷卷似懂非懂,也许“规矩”是人世间很重要的东西,可有什么比热乎乎的饭更重要呢?日子很长,肚子饱饱的,一切才有盼头。
“霹雳”不是它的名字,也不止一个玄卫叫过“霹雳”,可它偏偏喜欢这两个字。每当听见呼唤,它便如雷霆乍惊,快如疾风。 还是小狗崽时,霹雳就懂得了自己的使命:巡逻,然后守卫这道宫墙。在它眼里,宫墙很高,天地很宽,墙里的人都需要它来保护。它喜欢从御道的这头跑到那头,熟悉的气味能让它心安。 但最近,宫里多了一道陌生的气息。霹雳不认识那人,却嗅得出那人身上有和自己一样的味道——那是风尘、铁锈,和守护某人的决心。它知道,只要心里有想要守护的人,太阳总会照常升起。
麦芽糖喜欢嗅着锅气晒太阳,也喜欢晒月亮,晒自己圆滚滚的肚皮。它觉得家真好,总有人来来往往,带来食物的香气。 唯独有一个人,只在深夜前来。她带来的饼子总是冰冰凉、咸津津的,那是眼泪的味道。麦芽糖看见她一边掰饼一边哭,明明那么伤心,却还是分了一半给自己。它知道,她在想家,就像自己只想窝在柴火垛旁打盹一样。 饼子吃在嘴里有些发苦,麦芽糖悄悄伸出爪子搭在她膝头,钻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,哼哼唧唧地望着她。即便她听不懂,也一定能知晓:这点温热的陪伴,就是麦芽糖给她的甜。
奎奎曾经是禁军苟葛中最看好的一只小狗。 苟葛自诩阅犬无数,在禁军中相犬颇有一番威望。 兵书有云:“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,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,置警犬于城上,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。” 机警的狗儿能闻出不对劲,提醒人们多加进警备,防止宵小进犯。 奎奎身高腿长,鼻子灵,性子机警,精力旺盛,不怕人——想来是在宫中成就一番事业的! 进宫一个月后,苟葛承认自己看错狗了。 某月三日,不好清洁,躁动难驯,洗澡时将禁军苟狄抓伤。 某月五日,奎奎训练时殴打同僚,造成它狗身体轻伤,情绪重伤,一蹶不振,不愿出勤。 巡查时萎靡低落,下班精神抖擞,日日如此,毫无长进。 汪汪汪,汪汪汪——(此处省略一千汪) “大伙儿叫我奎奎。昨天又和帮我洗澡的人玩耍了,但他好像不怎么高兴的样子。 为了鼓励人,舔了他的脸,人用袖子快把脸搓秃噜皮了。” “和大鲁比赛,大鲁弱,打输了不理狗,没意思。” “宫里真好玩,被捡进宫里真好!” 苟葛对奎奎苦口婆心:“说你呢,注意当差态度!” 他看着自己寄予厚望的神犬,咧着嘴吐着舌头,摇头晃脑地打转。 也罢也罢。不是神犬又如何呢?奎奎开心就好。
武德司苟狄是个粗人,但他捡来的小狗妮妮,是不折不扣的“雅士”。 妮妮不爱肉包子,偏爱听曲儿。凡乐师排演,它必到场监听。 若是听得顺耳,它便汪汪高歌,摇尾转圈以示嘉奖。 不慎弹错了一个音,妮妮也会嗷一声惨叫,四脚朝天装作气绝,令奏乐者羞愧难当。 渐渐地,能让妮妮“汪”上一声,竟成了乐官们炫耀实力的资本。 大家甚至为了公平竞艺定下铁则:谁也不许带肉干感贿赂考官! 长春节佳节,庆寿殿献艺大演在即,教坊乐师和乐官摩拳擦掌。 无需多言,他们将迎来妮妮最严格的品评。
黑蛋是菜菜的好朋狗,它们住在一处花草繁茂的深苑里。 小时候,菜菜从草丛里捡回了它。那时的黑蛋糊满煤灰泥巴,黑不溜秋,路人都唤它“黑蛋儿”。直到菜菜坚持不懈地帮它舔毛,露出了原本的花色,大家才惊觉这竟是只漂亮的小花狗。为了养活黑蛋,菜菜省下了自己的一半小鱼干,硬是把黑蛋养得比自己还壮实。 如今,每当午后日暖,黑蛋便奔走在皇宫各处,给菜菜寻摸好吃的,再跑回小草窝,和菜菜头挨着头晒太阳。对黑蛋而言,狗生最快乐的事有两件:一是看见太阳,二是看见菜菜。
大橘永远无法忘记自己来到文明殿的那日—— 它原本正藏在一辆装满了与自己色彩相似,吃起来有股酸甜滋味的果子车上安睡,结果不知为何,车子猛地抖了一下,害得它从果子山上一路滚,最终“咚”的一声,落到了地上……更令它感到难忘的是,它好不容易翻身起来准备离开,就对上了周围一群穿着各色袍子的人满是惊喜的眼睛。 “好一个大橘为重!”“就应将它养在文明殿!”…… 伴随着这些话语,在大橘反应过来之前,它便已经有了名字与归宿。 好在,它自己也很满意现在这种被许多人认可的状态。
团团曾经是一只胆子很小的小猫,面对没见过的事物,第一反应就是将自己团起来。 在猫妈妈离去后,它一路跌撞奔波才寻觅到了一处看起来颇为静谧的屋舍。只是后来团团才知道,这里看起来静谧,只是因为当时还未至待漏时。于是没过多久,它便被一群五大三粗,穿着袍子的人吓醒了。 好在那些人虽然看起来高大凶猛,却都对团团十分温柔,不急不躁,慢慢靠近并安抚它,让它渐渐放下了防备。 而后,团团在他们的带领下,进行了大量“强兵练习”:逐敌行迹、寻其弱处、伺机而动、一击即中!…… 现如今,团团已经是文明殿内走路姿势最嚣张、叫声最响亮的小猫了。
皇宫之内,乃至整个开封里,怕是都找不着能比呛呛更爱凑热闹的小猫了。 伴随着文明殿内的钟声,看着自各方赶来待漏的官员们,呛呛好奇又期待:今天吵架的人,会穿着什么颜色的袍子呢?会打起来吗?打的时候,袖子里会掉出零嘴吗? 带着这些疑问,呛呛不停环顾着四周,东奔西走地,生怕错过任何一场热闹。 遇到官员间风平浪静的日子,呛呛还会特意去扒拉那些爱斗嘴的官员的衣摆,并学着他们呛声时的调调,咪嗷乱叫一通,以示催促。
毛毡懒洋洋地张开眼,不情不愿挪动了一下屁股。 崇德殿的广场东边是它最喜欢的角落,在这里能享受到冬天下午暖暖的阳光。 不知不觉,阳光已经转到了另一边。毛毡追随着暖意,继续躺倒。 这处宫殿隔几天会热闹一阵。那时候毛毡会躲到树丛里,看着不同颜色衣衫的人进殿出殿。 有人脚步轻快,好像乘了能飞上天的风一般。有人叹气沉重,呼吸里沉淀着淤泥。 偶尔还有人停留在它面前,俯下身从袖子里掏出肉饼,掰碎了放在地上。凉了,但还是香的。 喂它的人隔几日就来。毛毡也习惯了晒太阳之余走过大殿张望四周——总有几个熟悉的声音会叫住它。 “它的毛软乎乎的,就像条毡子,真暖。” “毛毡过来!”他们每从大殿出来,就如释重负地呼唤毛毡,放下吃食。 “天威庄严,今日不犯错,已属幸事。“人抚摸着毛毡的脑袋,感慨又平安度过了一天,毛毡喵了一声当做回应。 人们来来往往。而毛毡只在乎今天是否放晴。
小福喜从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主人,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了,直到主人福喜的胡子都有些花白了,自己也变成一只大大的猫。别人都说主人懒得给自己取名字,可小福喜知道,才不是这样的。 一喊“福喜”,一人一猫都来了,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,两道命运紧密相连,小福喜心里高兴。 月亮高高挂的时候,主人端一碗酒,他喝一口,小福喜舔一口,喝得心里热乎乎的,相互依偎在一起。天黑了又亮,小福喜的日子总是轻飘飘的,听人说,那就是幸福的感觉。
黑黢黢的小家伙,生于秋冬交接之际,每到夜晚,总会被宫人们错认成掉出来的木炭。它也因此得名。 长大后的炭球,曾与被新搬来的木炭们玩了一整日“你跑我追”的小游戏。而后,在休息的间隙,它亲眼见到宫人将自己的木炭“伙伴”拾起,扔入炭盆,并点火燃之…… 自此以后,炭球见着炭盆便绕路而行。
倦倦是只很聪明的小猫,它知道只要每日准时来升平楼后的小台阶坐着,就会有好心的人来投喂它食物。对于这份馈赠,倦倦选择用陪伴来回报好心人。 于是,升平楼的宫女们总会偷闲时来摸一摸这只小橘猫,用一些吃食,换一段倦倦的上工时间。而最近几日,倦倦发现自己被摸的时间越来越长了,摸它的人也多了许多新面孔:有拿着一卷书的瘦瘦的人、也有被狗牵着来摸它的人、还有拿着能吹出声音的长管管的人…… 他们不总是一个时间来,也不一定日日都来。但他们只要来了,便会和倦倦一块坐着,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,只看着天上的云飘啊飘。
音音是只耳朵很灵的猫,能分辨出不同娘子与宫人的脚步声。每回听清了人故作聪明的蹑手蹑脚,音音便会停下舔毛,预备着绕到来客脚边蹭蹭。 有娘子宠爱它,练琴也带着它,谁知接连弹错三次后,音音一跃而起,跳上了琴面。它收起爪尖,只留肉垫,轻轻一勾琴弦,余音袅袅,在琴声将尽之刻,音音长喵一声,再弹一声,弹琴复长喵,一战成名。 从此,来来往往的娘子与宫人,无人不晓音音大名——这是一只会弹琴的小猫,若你琴艺不行,也可以拜它为师,送些零嘴做束脩便好。 在猫数不清的日子里,也不知什么时候,娘子不再带着音音弹琴了,笑容也少了许多,音音常瞧见她对着花树发怔,念叨着诸如“前朝”“旧人”的话……不再靠近琴,它好像又变回了一只普通的,只是耳朵灵些的猫。
“我又写了新故事,看不看?看就汪一声,不看汪两声。” “汪!” “故事说的是,有一个小宫女……” “汪!” “认真听!汪汪侠!宫女名为璎璎,一直有一个大侠梦……起因没想好,经过也没想好,总之最后她成为了大侠,就跟越女、聂隐娘一样!怎么样?喜欢这个故事吗?喜欢的话,就汪一声,要是不喜欢……” “汪!汪!汪!汪!汪!汪!汪……” “汪汪侠!不许乱汪了。快说!喜不喜欢嘛?不喜欢我就改。” 汪汪侠听不懂什么故事,它只是觉得,眼前的人一次又一次找自己说这些话,她应该很喜欢这个故事吧。 “——汪!”
兜兜是宫里最辛勤的小猫,每日都要将自己的毛舔得纤尘不染。皇宫很大,要挑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地盘实属不易,兜兜转来转去,挑中了一块地方,这里的人同自己一般勤劳,整日跑来跑去,忙得脚不沾地,夜里也不安歇。只是地方太大,也总有不干净的边角,譬如兜兜脚底下这块地,角落堆着大桶,熏得它捂着鼻子。自从决定在此处安家,每日晨起,兜兜就守在门前,用爪子刨土,想要将污秽之物埋进土里。偶有武德司人路过,见它辛勤劳作的身影,十分赞赏,便停下自己的脚步,帮兜兜清扫。毕竟,一屋不扫,何以扫天下?
菜菜生在开封,长在开封,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开封猫。 它曾是开封街头最厉害的小霸王,黑蛋儿则是它最忠诚的小跟班。它们俩一个负责偷,一个负责抢,合作无间。直到那天,它们啃到了一根硬骨头。 那天,菜菜在升平桥旁巡视,看上了一个胖大汉手里的肉饼,指挥黑蛋儿上前佯攻,自己绕后叼走肉饼。没想到那大汉不躲不闪,只用脚轻轻一绊,黑蛋儿就摔了个狗啃泥,还顺手拎起了正欲逃跑的菜菜。看着剧烈挣扎的一猫一狗,这大汉不生气,反而蹲下来,饶有兴致地看着它们:“噫!瞧瞧这俩孩儿,一个撺掇事儿,一个还真敢上,怪得劲儿的嘞! ” 他把肉饼掰了一半,一半给了呜咽的黑蛋儿,另一半递到菜菜面前。黑蛋儿不吃,都咬给了菜菜,而菜菜则警惕地看着这大汉——这人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气势。见黑蛋儿和菜菜都不吃,大汉笑道:“咋嘞?还怕俺在这饼里头下药? ” 看着这一猫一狗紧张害怕,却又相互回护的样子,大汉又不由笑道:“中!恁俩跟俺当年那些弟兄们可像嘞,都讲义气。” 从那天起,这人就时常来街上找它们,有时带吃的,有时就看它们玩闹。后来有一天,菜菜和黑蛋儿跟着他一路走,不知道咋的就走进了一处干净漂亮的地方,墙很高很高,人也很多很多,从此,它们就在这里住下了。 这里有吃不完的饭,抓不完的胖鲤鱼,菜菜和黑蛋儿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游戏可以玩儿。大汉偶尔散步路过池边时,也总喜欢看着菜菜和黑蛋儿,感叹道:“唉,还得是恁这些小玩意儿活得舒坦。哪儿像俺呐,反倒不如以前快活嘞。” 菜菜听不懂这汉子说的话,但菜菜知道,这里有饭吃,有鱼摸,还有黑蛋儿一起玩儿,就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地方!